关于举办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烟人社字〔2026〕17号)

日期:2026-05-28 11:32 来源:劳动关系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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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烟人社发〔2024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烟台市“技能兴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烟人社字〔20267号)安排,拟于20266月举办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总工会、烟台市企业联合会和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烟台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中国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锦业(山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办。成立“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大赛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竞赛项目、标准及方式

(一)竞赛项目

劳动关系协调师

(二)竞赛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竞赛方式

竞赛为个人赛,分为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测试为客观题,实际操作为案例分析题。内容包括:劳动标准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管理、企业民主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等。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理论知识测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操作成绩确定名次。

三、参赛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为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的在岗职工或各类院校专业教师(不含在校学生)。参赛对象报名时年龄应为年满18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烟台市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3.本年度内,每人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工种),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该项目竞赛成绩。审查贯穿竞赛全过程,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二)竞赛报名

参赛人员向竞赛组委会报名,需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联系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邮寄地址。

竞赛报名须报送以下材料至联系邮箱: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PDF版(正反两面);

2.报名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详见附件2);

3.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版(详见附件3);

4.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JPG或者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

竞赛报名须报送以下材料至邮寄地址: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字)1张(详见附件2);

3.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版原件1张(详见附件3)。

年龄超过50周岁的女性,和超过60周岁的男性参赛选手还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由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加竞赛人员名单。

(三)报名及竞赛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6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将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联系邮箱。竞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根据实际参赛人数和个人总成绩,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实际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但总获奖比例不得超过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50%。实际参赛人数超过70人的按70人计算获奖,由竞赛组委会按规定颁发证书。竞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达到40人,可获得以下奖励:

1.对获得竞赛总成绩前2名的职工选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烟台市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对获得竞赛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3.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原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低于高级工(三级)且年满18周岁的获奖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已具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年满29周岁的获奖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4.对符合晋升条件且已获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奖选手,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满1年的人员,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参赛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1年内不得通过参加“金蓝领”、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及其他评价方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因限定参赛人数的原因,今年不再由各区市负责报名材料,但各区市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组织人员参赛。

2.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竞赛安排和指挥,竞赛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违规作弊者,一律取消个人竞赛成绩。

3.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烟台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中国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竞赛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联 系 人:孙静静 0535-6786368

牛 坤 0535-6283989

联系邮箱:ytrlzyfzcjh@163.com

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人才市场207室,孙静静(收)


附件:1.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

员会名单

2.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3.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诚信承诺书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总工      烟台市企业联合会


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6527




附件1


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姜 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曲黎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京岐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立新  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

唐鹏斐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

委 员:王永新 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主任

王皓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刘昌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皓亮(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副主任:郝 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二级

主任科员

柳尧胜 烟台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于 杰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唐浩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田 伟 烟台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

孙静静 烟台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

牛 坤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刘奕君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初 琳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马典娜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刘润灵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王树鹏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李思霏 烟台深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赵 慧 锦业(山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附件2

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
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彩底免冠证件

照(电子版照片,

JPGJPEG格式,

大小不超过20K,

办证用)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现工作单位


现单位地址

(同上)


手机号码


政治面貌


微信号码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所持

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

证书

证书编号


职业(工种)


发证时间


等级


发证单位


学习工作

经历


工作单位意见

(限在职职工)

该同志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同意该同志报名参赛。


工作单位(盖章):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本次竞赛实行个人承诺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证明、证件、个人信息等真实有效,符合烟台市竞赛参赛条件并完全知悉《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烟台市“技能兴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烟人社字〔20267号)等竞赛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只报名本次竞赛项目(工种)未取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烟台技术能手称号;接受竞赛全过程报名信息及身份审核,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竞赛成绩无效、名次及获奖取消、证书无法发放、证书信息无法上传等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放弃本次竞赛成绩、名次、证书及荣誉等。


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年 月 日




附件3


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

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总工会、烟台市企业联合会和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关于举办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并将及时查询相关竞赛信息,掌握竞赛政策、竞赛流程、竞赛要求。

二、本人符合竞赛条件,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真实、准确,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畅通有效。

三、本人未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烟台市技术能手”等称号。

四、本人已知悉:对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满1年的人员,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参赛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1年内不得通过参加“金蓝领”、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及其他评价方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本人将自觉遵守竞赛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参赛人员义务。

六、本年度内仅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一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不再参加其他竞赛项目。

我违反以上承诺,我将自愿承担取消竞赛资格等相应责任。



参赛人员签名(严禁代签): 年     月     日



20260527 关于举办2026年烟台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烟人社字〔2026〕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