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期:2026-11-03 14:21
来源: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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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怡顺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你单位职工王朋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已作出鉴定结论。现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烟劳鉴伤初字〔2026〕5764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6楼(联系电话0535-2915081)签收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战嵛峰
联系地址:莱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电话:0535-2915081
邮编:2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