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2026-08-18 15:32
来源: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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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正运车辆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员工投诉2023年09月至2026年03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龙社险通〔2026〕759号),告知事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于你公司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请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办理基数申报。
请你公司自此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鹏
联系地址:龙口市工商联人社综合服务中心4楼38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5-8546969
邮编:265700
公告类型:行政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