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三位一体”融合共治打造福山新“枫”景
烟台市福山区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会保险费争议领域的实践应用,积极探索完善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共治机制建设,通过创新党建联盟+联合处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融合共治新模式,实施枫桥式“三融”工作法,实现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党建融合、经办融合、调解融合,横向打破行政壁垒,纵向打通层级阻隔,形成多方联动闭环运作,最大程度缩短了争议处置时长,兼顾企业长远发展,高效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化解征缴矛盾,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法治化、高效化、精细化水平。
(一)党建融合把方向,凝聚合力谋发展
在福山区机关工委指导下,福山区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于2023年5月正式联合成立福山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党建联盟(以下简称党建联盟),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保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联学共建,积极探索联盟深度融合工作方法。党建联盟单位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理念,推进党建工作与社保费征收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优化内部机制措施,制定下发《党建联盟工作实施方案》《党建联盟工作机制》等制度文件,以党建合力凝聚改革合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党建联盟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政治理论共学、社保业务共商、涉费信息共享、业务难题共解”,共享党的建设、信访受理、政策研究等经验做法,最大化发挥党建综合体实现合作攻关、争议处置、机制优化的合作载体效能。着眼阵地建设,逐步将党建联盟打造成党群服务的中心,集成联合处置、业务共研、便民服务、党建共建等功能,形成政治引领、政策支持、权益保障工作平台,把党建联盟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成功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资源优势和发展优势。
二是合力共为,携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建联盟单位合力创建“携手共撑社保伞,同心协力惠民生”党建品牌,全面系统梳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等相关政策内容,依托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群、“飞燕计划”等平台精准推送,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直兑;以政策宣讲为切入点,开展社保费争议预防宣传、普法宣传等,借助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志愿者等平台,面向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深入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为企业和职工算清依法参保缴费的明白账、长远账,带动基层企业党组织、党员职工依法依规足额缴纳社保费,扶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把党建成效体现在为民办事实上,为社保费征缴增添“新态度、温情度、加速度”。
(二)经办融合搭平台,力促协同强联动
为推进社保费投诉举报融合共治,福山区成立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处理中心),逐步构建起“经办高度融合、资源多方整合、联动快速响应、处置高效便捷”的联合处理平台。
一是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突出社保费工作政治属性,由福山区政府发文,建立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人社、税务、医保、司法、信访、法院、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保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下设联合处理中心,人社、税务、医保等7个部门采取共同进驻、协同办公的形式处理社保费投诉举报,明确联合处理中心扎口管理投诉举报的职责定位,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
二是重塑流程,建章立制。整合12345、12333、12366热线等线上线下社保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将联合处理中心作为归口平台,实现“一口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反馈”。在前台设置绿色通道专窗,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答疑释惑、统筹处理经办服务,实现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对于情况复杂的投诉举报事项,引导参保缴费主体到联合处理中心后端坐下来谈事情、化矛盾,并根据涉及的事项程序、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处理。明晰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职责,制定《福山区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中心工作流程》,理顺社保费投诉举报受理流程7项、处理流程29项,规范执法文书13份,建立规范性答复模板。针对政策性、高频次、高风险等投诉举报疑难杂症,出台联合处理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舆情应对方案、争议事项分类处置等文件,完善多部门定期会商、舆情应对、争议诉求处置等融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实现从“单一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融合办理”,有效避免“多头跑”“来回跑”。
(三)调解融合出实招,多元共治促化解
基于部分业务存在多部门、多流程、易争议的特点,经司法部门备案,福山区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等突破部门界限思维,联合成立全省首家社会保险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化解社保费争议。
一是明确职责要求,夯实调解基础。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要求,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将与社保费有关的8项争议纳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设立区镇(街)两级调解机构,区级层面常设机构位于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处理中心,负责处置重大疑难事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负责受理一般事项,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社保费争议多元化解质效。
二是跨部门组建队伍,提升调解能力。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常设和非常设调解团队,组成人员涵盖人社、税务、医保部门业务骨干、公职律师、专业律师等34人。常设团队负责快速处置化解日常争议案件,遇到疑难案件时临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政策专家负责具体调解工作,由专业律师提供专业化法律意见。调解结束,相关人员回归各自岗位。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解案例复盘、总结等培训,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综合调解能力。
三是加强司法互动,增强调解质效。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区人民法院签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组织入册协议书》,成为区人民法院的特约调解组织,由2名法官对调解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双向互动机制,法院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送有关社保费争议的诉前调解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邀请法官对社保费争议调解进行指导,将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缩短等待期限。主动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之间开展业务沟通交流,通过主动承接与社保费争议有关的仲裁前调解,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优势,助力双方争议解决,为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冲突。通过与法院、仲裁委员会之间的双向互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推动社保费争议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