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的通知(烟人社字〔2025〕49号)
日期:2025-06-19 10:4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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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方便企业就近办事,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两事项调整至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各区市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切实加强审批与监管的协同联动,确保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此前已办理相关业务的延续、变更、注销等手续,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