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烟台市“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的意见》及系列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烟台市“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市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比例不低于60%。
二、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50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在全国或省、地级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及地级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取得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专利;在编制国家级或行业(企业)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本职工作做到精益求精、创新卓越,为所在单位(行业)生产或解决技术困难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具备高超技艺、绝招、绝技,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为人才培养和技能传承做出突出贡献。
对县级以下扎根乡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涉农技能人才,可不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条件限制。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三)已入选地级市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人员;(四)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人员。
申报“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不得同时申报“双百计划”其他类别。
三、申报数量
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推荐人选不超过8人,莱山区、蓬莱区、高新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长岛综试区推荐人选不超过6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属企业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5人。
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可少推荐或不推荐。同一单位人员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分散申报。原则上应在全职所在单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属企业、中央及省属驻烟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1.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属企业、中央及省属驻烟有关单位受理申报后,应赴申报单位实地核验材料,经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按照党员隶属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人选户籍所在地,分别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后,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区市推荐人选应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上报;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属企业、中央及省属驻烟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烟台市各类人才评选。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的基础上,评选推荐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建议人选名单。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个人品德、成果业绩等情况,并将通过考察的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建议人选名单,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公布人选名单。
五、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依托“人才烟台”网站(http://rcyt.yttalent.com)开展。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先行注册:中央和省属驻烟单位填写单位信息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属单位填写单位信息提交至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其他单位填写单位信息提交至单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审核授权后建立推荐渠道。
(二)申报人再行注册:申报人选择所属单位进行信息录入和证明材料的提交。
1.申报人为中央和省属驻烟单位的,申报人选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申报人为市属单位的,申报人选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申报人选为其他单位的,申报人选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单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操作指南、填报须知以及申报书、申报承诺书、申报人选汇总表等模板可从“双百计划”申报平台下载。
4.中央和省属驻烟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各区市要认真做好申报书、证明材料等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提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进行修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重新提交的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反馈意见。
六、期满评估
按照申报推荐渠道,由推荐责任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推荐入选的2021年度烟台市首席技师人员进行期满评估,期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现实工作表现,传技带徒工作开展情况,技术攻关革新和发明创造情况,技能交流和展示推广方面等。所有业绩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为止。期满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期满评估“合格及以上”的,可参加新一批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选拔申报,但最多再支持1个管理期。期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单位负有责任的,取消单位当年申报资格。
不再从事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调整到管理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的,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说明,不再参加期满评估。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期满评估推荐表》原件1份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有关要求
1.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人选。要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围绕“9+N”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和16条重点产业链遴选,同等对待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技能人才。突出取得行业企业创新工作法(操作法)、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以及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成绩,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烟台市“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是高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推荐选拔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荐选拔烟台市“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专业技能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引导和鼓励各类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钻研技术,争当技能大师。
3.按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区市要紧密联系本地重点企业、非公企业、涉农单位、职业院校等,通过主动登门送政策、做宣传、搞发动,掌握一线技能人才情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联系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535-678339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与技术支持服务联系,联系电话:0531-82893217、828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