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用工单位社保专管员的一封信

日期:2024-05-08 16:57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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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工单位社保专管员:

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为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金安全,特别提示:

一、企业作为劳动用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得主动或被动配合人员挂靠参保缴费,不得提供虚假用工手续、考勤记录、财务资料等,不得以挂靠人员名义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及各类政策性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应通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社保登记手续。在申请相关社保补贴时,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用工真实、材料真实,用人单位正常经营、信用良好。

三、违反法律法规套取补贴的,全部退还补贴资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四、各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应深入学习并严格履行相关流程规定,通过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线下办理相关业务,我们将竭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了解信息、咨询政策可登录和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号、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号或拨打12333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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