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业务办理指南

日期:2023-08-03 15:1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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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委托存档人员及委托存档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相关业务,现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等业务网上办理流程介绍如下:

一、事项说明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简称档案查询,即查询人事档案全省范围内现存放部门及状态,此事项不涉及档案内容查询。网上登录后选择“个人档案状态查询”,即可查询。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简称档案转出(档案调出),即申请人向原档案保管部门申请档案转出。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原档案保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拟接收档案管理部门。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简称档案接收(档案调入),

即向拟接收档案保管部门申请档案调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拟接收档案保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调档函,本人可自行下载向原档案保管部门提交办理。

二、办理渠道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网上办理渠道分电脑(PC)端、移动端。

电脑端:

1、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2、烟台“智慧人社”: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hj.yantai.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移动端:

1、“爱山东”手机APP:人社专区-公共就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2、“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人社-掌上大厅-我要办事-公共就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网上办理登录时均需实名认证,因办理相关业务需上传证明材料,受网络等因素影响,建议优先考虑电脑端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调档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出具);2、单位离职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如原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员,可容缺受理)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单位委托存档。所需材料:1、劳动合同/录用手续/单位接收证明/接收单位盖章的《人才流动登记表》中的任意一项,其中《人才流动登记表》下载地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下载专区);

个人委托存档。个人申请将人事档案调入户籍所在地的。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户口单页。

四、填写事项说明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转出原因: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无法确认具体类别,选择“调档”即可;

2、投递方式:档案转递通常采取机要方式,如本人申请通过邮政EMS邮寄,可选择“邮寄”方式,但需与调入部门确认是否同意EMS邮寄,且需提交个人申请;

3、调入单位:填写调档函出具部门名称(以公章为准)。调入部门非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在单位名称后附单位地址(具体到区县级即可:如**省**市**区);

4、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

如果提示“档案不存在或信息不完整”,请联系存档单位查询并完善档案信息。各区市存档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原存档单位:填写原档案管理部门(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2、存档类别: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下拉框选择;

3、代理单位:填写工作单位。

 

烟台各区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服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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