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开展服务农村务工人员“春暖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共青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有关部门部署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定于2023年1月至2月联合开展“春暖行动”,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农村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面向在烟的全国各地农村务工人员和返乡的烟台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全方位服务,重点做好就业困难农村劳动力、低收入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服务保障工作。
二、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关爱服务。各区市政府(管委)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活动,宣传宣讲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农村务工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发挥好零工市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作用,结合农村务工人员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组织开展发放慰问信、慰问品等不同形式的“送温暖”活动。
(二)跟进开展健康服务。各区市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村务工人员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村务工人员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做好返乡农村务工人员健康监测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村务工人员职业病摸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为农村务工人员免费发放防疫用品药品。
(三)扎实开展出行服务。各区市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村务工人员安全出行、错峰出行。各级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为农村务工人员集中购买车票提供便利。鼓励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交通站场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村务工人员提供相应帮助。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提示农村务工人员遵守乘车安全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春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村务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运输服务。各区市要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鼓励企业采取提供客运包车、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服务,组织广大务工人员集体返烟返岗。企业所在区市政府(管委)结合实际制定返岗交通补贴操作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落实资金保障。
(四)精准开展就业服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村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发挥零工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等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将脱贫劳动力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要结合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力提速岗位开发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村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村务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技能培训。
(四)及时开展救助服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村务工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村务工人员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遭遇急难农村务工人员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团委要积极开展“童心港湾”建设,促进农村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各区市要鼓励支持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通过项目制等方式,为农村务工人员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服务。
(五)积极开展文化服务。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负责组织全国“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村务工人员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村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村务工人员的群众文化活动。
(七)纵深开展维权服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村务工人员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工资报酬等权益。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事关春节期间的稳定大局。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春暖行动”作为春节期间送温暖的具体措施,聚焦广大农村务工人员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提高农村务工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精心组织,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协调作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务工人员主要输入地输出地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春暖行动”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动态掌握“春暖行动”进展情况,相关信息和总结请于2023年3月3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至烟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邮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清凯,6785053
市公安局联系人:杨振怀,6297947
市民政局联系人:董琳,6643975
市司法局联系人:刘威,6660724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科,2938259
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王晓萌,6221230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王英,6225315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高灿阳,6790619
市总工会联系人:马晓雯,6896709
团市委联系人:姜安平,6651155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司法局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乡村振兴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