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2-03-01 16:56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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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

按照《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前期企业申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审核,现将2022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范培训组织实施

按照《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手册(试行)》,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培训机构、学徒等有关资料进行完善调整,确保培训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把握时间期限

培训目录发布后,各企业、培训机构应立即开展班次编排、培训台账备案、组织开班等工作。本年度课程、企业评估两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结业考核于11月30日前完成,证书发放于12月15日前完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有序推进培训工作,确保各企业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延期培训、无法开展考核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报批评。

三、合理安排线上培训课程

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开展通用课程、专业知识(理论)课程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课时不得超过总课时的40%。根据《工作手册(实行)》要求,线上平台遴选应符合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估后纳入推荐使用范围。

继续启用“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平台”,网址为  https://ytxxxt.treewises.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立国,15305417020。

四、及时申请预拨资金

目录发布后,企业正常开班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并书面提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开班情况、开班人数,确定预拨资金,形成《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资金汇总表》,于4月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科,杨紫铭,6783397

电子邮箱:ytrsjzynljsk@yt.shandong.cn

 

附件:1.职业工种耗材目录

2.2022年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