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确定手续的办理
日期:2006-04-03 00:00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确定手续的办理
毕业后分配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中专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确定中级职务。凡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毕业生,都应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由所在市、区人事局、市直单位审批。其中,确定中级职务的应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到烟台市人事局审批。已进行全国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其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本市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