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
一、推荐对象 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誉,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推荐程序 2、《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标准A4纸打印)和输入该表内容的软盘1张。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标准A3纸打印)。 4、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表格可以从山东人事信息网下载。
凡在我市公有制经济成份和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申报。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同时兼职的,根据任免机关确定的主次关系确定,以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为主的可以推荐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推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或县市区人事局办理。
基本程序是:基层推荐、专家评议、组织考察、领导审核,然后,报省人事厅,省筛选后报人事部,人事部筛选后报国务院审定。
四、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报告内容要求有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1份(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