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24-01-10 20:4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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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根据我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工程、载体平台等项目选拔推荐程序,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经研究,成立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各类高技能人才工程、载体平台等项目评审工作,独立提供专业评审、评估、验收意见;参与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库范围

结合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的综合性特点,专家库一般由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工程入选者、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技工(职业)院校教务教学骨干、行业领军人才、人力资源资深从业者等构成。

同一单位、同一职业(含相近工种)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入库方式

(一)定向邀请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向邀请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工程入选者,经综合论证后纳入专家库。

(二)公开征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征集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或者公告,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其中,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技工(职业)院校教务教学骨干由市级主管部门推荐,行业领军人才、人力资源资深从业者等其他专家由行业或所在单位推荐,经综合论证后纳入专家库。

四、入库条件

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无相关违法违纪行为,遵守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承担专家相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积极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技工(职业)院校教务教学骨干、行业领军人才、人力资源资深从业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职业(工种)10年以上;

2.公务员应为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企事业人员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职称。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根据所从事的职业(工种)进行分类管理。专家库组成情况严格保密,不对外发布,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市有关专家库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匹配与使用。对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纳入市“双百计划”人才工程评审专家库。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1.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2.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3。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4.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评审评估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5.拒绝工作安排超过两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的;6.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专家劳务费按照人力资源考试评审劳务费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

六、其他要求

2024年度专家库专家公开征集工作于1月31日前完成,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将申报表盖印版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6783397

地    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

电子邮箱:ytzynl@163.com

附件: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专家入库申请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技能人才专家库通知2023.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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