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1-09-22 14:30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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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91 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区市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和实地考察等程序,现对符合条件的莱州市莱玉化工有限公司、莱州市宏顺梅花种植科技有限公司、龙口科诺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蓬莱嘉信染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8家单位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予以备案(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备案单位抓紧研究制定新申请设立基地的建设方案,做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申请设立基地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博士后工作进行评估。

二、各备案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建立完善博士后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根据发展需要,参考申请基地备案时提出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筛选确定合适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与省内外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遴选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完成招收备案手续。备案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办结进基地手续后,按申报渠道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设立基地申请。

三、基地是培养、吸引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博士后工作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科研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关于公布第四批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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