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企业开办、注销社保登记实现“不见面”服务

日期:2021-09-16 17:44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号:

为方便企业办理社保业务,优化营商环境,烟台市社保中心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企业“一窗通”系统,进一步优化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注销流程,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社保登记业务全程自动办理。

 

新开办企业社保开户登记实现不见面

 

2020年9月起,烟台市社保中心已实现新开办企业自动开户。新开办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系统自动在企业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自动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自动为企业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可办理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社保经办业务,不再需要向社保部门提交任何材料,真正实现“不见面”。

 

企业注销社保登记实现线上办理

 

2019年7月起烟台市社保系统已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销“一窗通”系统的信息交互共享。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省企业注销“一窗通”系统传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后,查询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注销,不需要企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任何手续,不需要企业提供注销证明材料。对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暂不予以注销,并通知企业于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进行单位缴费申报并在税务部门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注销企业在完成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社保经办机构再为注销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