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0 16:05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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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技工(职业)院校,市属有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技能兴烟”行动计划,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优秀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批定位明确、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17〕6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的申报

(一)申报名额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多可申报2处,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技工(职业)院校、市属企业申报1处。没有符合设站条件的,可不申报。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一式3份(包括工作站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站职业或工种、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师、高级技师基本情况及取得的业绩,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同时报送电子版);

2.《烟台市技师工作站设立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3.《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1份(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单位现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名单、身份证号码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附件3)。

(三)工作程序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采取单位申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估认定的方式进行。

二、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已设站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设站以来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革新、推广、职业技能大赛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五个方面。

(三)申报材料

1.《烟台市技师工作站年度考核表》(附件4)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设站以来工作开展自查报告;

3.考核内容五个方面的相关文件、获奖证书、资金投入、革新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工作程序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考核工作通过单位自查报送有关考核材料,区市和主管部门做好考核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实地考察评估。

三、工作要求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设立和考核工作,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也是加强技术交流、推动技术进步、解决技术瓶颈的重要举措。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从严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对已设立的技师工作站,要逐一对运转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拟新设站推荐报告、申报材料和对已设站单位考核(自查)结果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光磊        联系电话:0535-6246754

电子邮箱:ytzynl@163.com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2021.05.14技师工作站申报考核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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