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辅助栏目 > 归档栏目 > 互动交流 > 咨询热点回放

企业劳资人员王女士咨询:单位有名职工去世,社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继承吗?家属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日期:2021-04-07 09:15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1、丧葬补助费标准:每人1000元。2、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上年度全省月社平工资的10个月,四舍五入保留到元:(1)满15年以上的全额发给;(2)不满15年的(其中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携带职工档案进行认定),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发给,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3、个人账户继承额2011年7月后去世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发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