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及培训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4-20 15:31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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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技工(职业)院校: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烟人社规[2019]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1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及计划予以公布,并就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职业(工种)及人数

2021年共设置12个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地、20个职业(工种)、拟培训1560人(见附件);高级工培训基地及计划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企业生产急需紧缺、尚未列入“金蓝领”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根据实际另行研究确定。

二、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鉴定考核拟于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不得随意变更培训的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和培训人数。确需调整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二)认真审核参训人员资格条件。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办法》规定的培训条件,逐人逐项审核参训人员资格条件。对超龄、职业资格证书和本职业年限不足、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非技工(职业)院校教师、非我市企业职工不得纳入培训范围。培训人员确定后,将报名材料(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职业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参加培训承诺书)、培训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灵活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模拟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训基地可利用我局公布的线上培训平台“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 网址:www.wljnpx.com)开展通用知识和理论学习。如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及等级不在网站范围的,可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其他线上培训平台,自制课件开展培训的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采取集中授课、实操训练或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应按规定签到、录制视频。

(四)加强培训监管。培训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授课计划,不定期抽查各基地开展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学员签到表或指纹记录、授课教师、课程内容、培训人数与授课计划表是否相符,签到表必须由学员签字,划勾无效。

(五)加强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制订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预案,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

请各区市、各基地根据公布的培训计划,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力争早招生、早开班、早培训。

联系人:孙建亭  6783397

邮  箱:ytzynl@163.com

 

附件:2021年烟台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地及培训计划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2021年金蓝领培训通知--04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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