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有关技工(职业)院校: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烟发〔2017〕13号)和《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烟人社规[2017]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支持企业(院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强化竞赛管理,规范竞赛程序,不断提高办赛质量。坚持以赛促训、赛训结合,培养和选拔更多优秀技能人才,为全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成立“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各区市开展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竞赛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类别
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共组织开展132项185个职业(工种),其中,一类竞赛5项5个职业(工种)、二类竞赛127项180个职业(工种)(见附件2)。
竞赛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50人以上,超过30人达不到50人的,调整为二类竞赛;二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30人,达不到30人的,调整出竞赛项目计划。竞赛参赛人员理论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为零分不计算为参赛人数,不符合参赛条件及违纪违规等人员均不统计为实际参赛人数。
四、竞赛命题及计分办法
(一)竞赛命题。各类竞赛项目应在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范围内命题。焊工竞赛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称市鉴定中心)负责从国家标准题库中抽取,并结合生产中新工艺新技术补充完善;其他职业(工种)由主办(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或行业技能标准,在市鉴定中心指导监督下组织命题。
(二)计分方法。竞赛应分别组织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以实际操作为重点。竞赛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理论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以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确定名次。
五、参赛人员范围
参赛选手应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符合竞赛条件的人员,年龄一般16—50周岁。其中,参加一类竞赛的,一般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在岗职工,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须从事参赛职业(工种)工作满2年。
六、竞赛实施
全市竞赛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确需延期举办竞赛或改变竞赛职业(工种)的,主办单位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开展竞赛。
各竞赛项目主办(承办)单位应于竞赛开始前10个工作日,将竞赛通知或方案(含竞赛组织机构、职业(工种)、参赛对象范围、时间、地点、奖励办法等内容)报烟台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竞赛裁判员一般由各竞赛项目组委会从相关行业专家中选派,焊工竞赛裁判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选派。
竞赛期间,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安排巡视人员对竞赛项目进行督导。竞赛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及时公布竞赛结果(获奖单位和个人),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竞赛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烟台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PDF版)。
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一类、二类竞赛的,应于参赛前5个工作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各类竞赛一般设置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不得随意增加奖励项目。
(一)个人奖。按照竞赛职业(工种)及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20%,由各项目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对符合参赛人数要求的竞赛项目,可获得以下奖励:
1.对获得一类竞赛决赛前2名、二类竞赛决赛第1名且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的选手,可向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烟台市技术能手评选。入选烟台市技术能手的,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津贴。
2.获得一类竞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市直二类竞赛决赛前2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年度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竞赛的不重复奖励。
3.对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按有关规定符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条件的,由各项目竞赛组委会审核认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其中,焊工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原职业资格低于三级(高级)的,晋升三级(高级)职业资格。理论知识合格、实际操作优秀,已具有三级(高级)职业资格的,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无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标准的职业(工种)不能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二)团体奖。可根据参赛单位情况设置,一般设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三)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单位成绩和人数设置,一般不超过参赛代表队的50%。
竞赛结束后,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竞赛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不同竞赛工种、竞赛规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和市直竞赛项目主办(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和统一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竞赛活动,确保按时完成竞赛任务。
(二)注重竞赛质量。各主办(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要结合竞赛职业(工种)特点和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赛前培训、模拟竞赛,确保竞赛质量。要坚持勤俭办赛原则,确保竞赛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三)确保竞赛安全。各主办(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排专人全程做好竞赛作期间的安全指导、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有预案、有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竞赛的安全顺利。对安全措施不健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调整竞赛场地或设备,调整后仍达不竞赛安全要求的取消该竞赛项目。
(四)加强竞赛宣传工作。鼓励各类竞赛开放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弘扬工匠精神、重视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不断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
联 系 人:孙建亭 联系电话:6783397
电子信箱:ytzynl@163.com
附件:1.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21年烟台市“技能兴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