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烟人社办发[2020]2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烟台海事局各海事处: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鲁人社明电〔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高效便捷,做到责任可溯。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督查情况,确定我市对部分县市区的督查工作。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0年6月17日前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海事部门对本地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报表(书面及电子版)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联 系 人: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三科 姜宏日
联系电话:0535-6692043 传 真:0535-6243689
电子邮箱:jc3k2008@sina.com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鲁人社明电〔2020〕3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海事局
2020年5月12日
1-烟人社办发2020 24号(1).pdf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