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0-04-30 16:17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有关技工(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烟发〔2017〕13号),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支持企业(院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强化竞赛管理,规范竞赛程序,不断提高办赛质量和竞赛参与度。坚持以赛促训、赛训结合,培养和选拔更多优秀技能人才,为全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立“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附件1),负责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竞赛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类别

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第一批)共组织开展85项99个职业(工种),其中,市级一类竞赛4项4个职业(工种)、二类竞赛81项95个职业(工种)(县市区竞赛项目按市级二类确定,详见附件2)。

竞赛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50人以上,超过30人达不到50人的,调整为二类竞赛;二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30人,达不到30人的,不作为本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不享受市级竞赛奖励、补贴政策。各类竞赛参赛人员理论知识测试、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为零分的不计为参赛人数,不符合参赛条件人员、违纪违规人员也不计算为实际参赛人数。

四、竞赛命题及计分办法

(一)竞赛命题。各类竞赛项目在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标准范围内命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称市鉴定中心)负责从国家标准题库中抽取,并结合生产中新工艺新技术补充完善;无国家标准题库的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根据国家(行业)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命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由主办(承办)单位会同市鉴定中心结合企业生产服务实际组织命题,并报烟台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实行自主评价的企业开展竞赛的职业(工种)应按照省批准的职业(工种)范围进行,竞赛试题可在市鉴定中心指导下命制。

(二)计分方法。竞赛应分别组织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内容,以实际操作为重点。竞赛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理论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以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确定名次。

五、竞赛实施

各竞赛项目主办(承办)单位应于竞赛开始前10个工作日,将竞赛方案(含竞赛组织机构、职业(工种)、参赛对象范围、时间、地点、奖励办法等内容)报烟台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竞赛理论和操作试题应提前会同市鉴定中心命制。竞赛期间,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安排巡视人员对所有市级竞赛项目进行督导。竞赛结束后,主办(承办)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竞赛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烟台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PDF版)。

六、奖励办法

根据《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办法》(烟人社规[2019]2号)规定,对符合竞赛要求、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指导教师和竞赛项目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前2名、二类竞赛决赛第1名的选手(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向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烟台市技术能手”。近四年内已经获得过“烟台市技术能手”的不再推荐申报。

(二)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市级二类竞赛决赛前2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年内在烟台市范围内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竞赛的不重复奖励。

(三)参加市级竞赛决赛成绩优异的选手,经审核认定可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原职业资格低于三级(高级)的,晋升三级(高级)职业资格。理论知识合格、实际操作优秀,已具有三级(高级)职业资格的,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或无职业标准的工种,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自主评价的企业对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技能等级证书。

(四)获得市级二类竞赛决赛一等奖学生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五)竞赛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竞赛组织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社会影响大、参赛人数多、办赛质量高、组织严密的竞赛项目给予适当补贴。

获得县市区竞赛项目各职业(工种)竞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推荐申报“烟台市技术能手”;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条件的选手,由县市区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七、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竞赛项目主办(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和统一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竞赛活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竞赛任务。竞赛费用主要由竞赛主办(承办)单位承担,主办单位可通过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对竞赛冠名或赞助的方式,解决竞赛经费不足的问题。各类竞赛项目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需要调整竞赛时间、职业(工种)的,主办单位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开展竞赛。

(二)注重竞赛质量。各主办(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高级工)要求命题;要结合竞赛职业(工种)特点和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赛前培训、模拟竞赛,提高竞赛质量。要坚持勤俭办赛原则,确保竞赛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三)确保竞赛安全。各主办(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排专人全程做好竞赛作期间的安全指导和安全防护,尤其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有预案、有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竞赛的安全顺利。对安全措施不健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调整竞赛场地或设备,调整后仍达不竞赛安全要求的取消该竞赛项目。

(四)加强竞赛宣传工作。鼓励各类竞赛开放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弘扬工匠精神、重视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不断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联 系 人:孙建亭   联系电话:6783397  

电子信箱:ytzynl@163.com

 

附件:1.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20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表(第一批)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竞赛通知(烟人社字[2020]56号).docx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