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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对申报单位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重点向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生物学等公共卫生医疗防控领域研究、技术开发的申报单位倾斜。
对于前期根据《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设站单位评选推荐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人社发〔2020〕8号)要求,已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评申报的县市区,不再重复申报。仍有申报意向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可按照烟人社发〔2020〕8号文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并于2020年4月24日前提交自评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补充申报的县市区、有关部门,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情况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结合自评、实地考察等有关情况予以综合评价,按照省里限额择优确定我市推荐设站单位名单,并指导相关单位按要求填写报送申报材料。
联 系 人:王皓亮;联系电话:6902886;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707房间;
邮 箱:ytrckfk@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