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办法》解读

日期:2019-07-12 11:05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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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管理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起草了《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建设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激发和调动技能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积极性,拓宽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根据《关于贯彻烟发〔2017〕13号文件全面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烟人社发〔2017〕27号),烟台市结合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及原则

本办法适用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烟台市技术能手评选坚持党管人才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特点、不同行业(领域)分布特点、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点。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30人左右,不设管理期。烟台市技术能手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0人左右,不设管理期。

三、组织领导机构

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烟台市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烟台市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长期从事一线技能工作的在岗职工,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已取得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烟台市首席技师或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的,不再参加评选。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长期在我市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工作,为所在单位或所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威信较高;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具有绝技绝活;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企业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在传技带徒方面有显著的成绩,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经有关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可列入评选范围。优先从全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符合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评选,同等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烟台市技术能手评选范围:在评选年度内,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我市在岗职工或自由职业者;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或国际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我市选手。近四年已经被评为烟台市技术能手的,不再参加评选。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无违规、作弊等不良记录;在市级一类竞赛决赛中,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并取得前2名;在市级二类竞赛和县市区按规定报备的竞赛决赛中,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并取得第1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或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并取得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前3名、二类竞赛决赛前2名,或国家级一类竞赛决赛前15名、二类竞赛决赛前10名,或世界级竞赛优胜奖(三等奖)以上;优先从全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符合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相关竞赛中评选,同等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举办的竞赛。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市行业协会、市属企业及中央、省属驻烟有关单位、竞赛承办单位负责推荐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竞赛人选。评选申报通过“烟台市高技能人才申报系统”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业绩成果并上传要件,推荐单位实地核验、网络审批,不再递交纸质材料。

六、待遇

入选烟台市突出贡献技师的,每人给予9000元一次性津贴。入选烟台市技术能手的,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津贴。当年新评选的人员,于次年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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