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缴费基数调整热点问题解答

日期:2019-07-11 10:26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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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可以所有员工都不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吗?如果原来3465现在想调高能行吗?

答:对按原暂定最低缴费基数(3465元)缴费的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至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3269元)后,再由参保缴费单位对2019年实际缴费基数介于3269元与3465元(含)之间的职工,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按规定据实重新申报。原基数高于3465元低于16346元的,不能调整。若因单位申报错误,可提供相关材料,通过社保稽核调整。

2.我们单位只有2人低于原3465元的最低缴费基数,其余人员均高于3564元,该如何调整?

答:系统会对上述2人的基数进行统一调整,其余人员保持不变。

3.如果仍按照3465元的基数缴纳,该怎么操作?

答: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对于2019年度实际缴费基数介于3269元与3465元(含)之间的职工,由参保缴费单位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按规定据实重新申报。

4.每月自动划款的,如果想还是按照3465元的基数交,怎么才能本月12号之前交款呢?

答:单位可以在本月12号之前到社保经办窗口打印缴费单据,通过现场刷卡缴费等形式于12日前完成缴费。社保统一调整后,单位于15日后在网上服务系统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5.网上自动划款的是不是这个月还是按3465元扣款?

    答:本月15日进行财税库银扣款,按照新基数3269进行缴费。

6.我们公司是网银缴费,这个月可以等到15号调整好基数后,再打单缴费吗?

答:本月单位可以在本月15号之后(系统上、下限调整后),按照原来的网银缴费方式缴费,且20日前不收取滞纳金。

7.我们是网上自动划款,是不是这个月扣费结束后,再申报3269-3465之间人员的基数,申报日期截止到10月31日?

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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