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知

日期:2019-05-17 08:5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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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仲 裁 须 知


一、仲裁案件受理条件

(一)仲裁申请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一)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明确的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捺印确认)。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需加盖法人印章。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二)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形: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用人单位的登记注册信息(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或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可到相应的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或登陆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形:1.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提供法人证书、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当事人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通过“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申请仲裁”模块进行网上预约立案。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8室。

立案咨询电话:0535-67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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