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提升工伤保险服务质效 更多业务实现 “一次办好”

日期:2019-05-10 11:46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号:

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升工伤保险服务质效,在工伤保险一体化经办服务、工伤保险待遇便捷化拨付等方面推进工伤保险“一次办好”。一季度,全市为7366人拨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1.64亿元,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

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拨付“一站式”办理

由于原市工伤认定窗口与工伤待遇拨付窗口两地办公,群众和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时需要多次跑腿。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市人社部门整合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将派驻在原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伤认定窗口迁至市社保服务大厅,与工伤鉴定、工伤待遇拨付等业务环节相衔接,实现了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拨付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群众和企业在办理工伤认定业务时,可直接通过网上办事系统递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通过以后,到市社保大厅领取工伤认定书,同时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咨询工伤待遇拨付等业务的,可同时在市社保大厅的工伤保险窗口办理。

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和即时结算

多年来,我市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实行人工审核结算,工伤职工需要携带相关住院病历、费用单据等大量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也需要到窗口结算相关工伤保险费用。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实行了工伤保险待遇即时结算和社会化发放:工伤职工出院时,先结清住院费用,取得住院发票。待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联网结算。为加快业务办理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短信提醒服务,免费发送短信通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持发票到所就医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除了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全市职业病医院进行职业病治疗、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辅助器具都实现了即时结算。我市还优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流程,由原来的拨付给用人单位,改为直接拨付到参保职工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有效避免了用人单位克扣、挪用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一季度,全市为7366人拨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1.64亿元。

工伤康复“一次办好”

工伤康复是工伤职工进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服务,目前我市工伤康复业务也实现了“一次办好”。经定点康复机构同意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诊断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进行工伤康复后,工伤职工可转入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工伤职工在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康复也实行即时结算,出院结算时,工伤康复对象只需缴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即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