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市举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培训班

日期:2019-04-28 09:22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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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至24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精神,做好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我市举办了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培训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近160人参加了培训。


市人社局王粹益副局长主持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常风林副主任受省人社厅委托,与市财政局、国资委有关领导在主席台就座。会议强调,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和国有企业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二是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改革精神,三要在行动上积极推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王粹益副局长要求,各部门、单位,企业和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市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要于5月底前将改革具体实施办法上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改革精神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抓紧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编制2019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于8月底前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并确定工资总额监管方式后实施。各县市区原则上与市级同步推进。



    随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常风林教授和鲁东大学魏一教授对参训学员分别就省《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和国有企业薪酬及考核制度优化设计等进行了授课。


4月23日晚,由人社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召集,将参训学员按县市区人社部门、国资监管部门,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等分为两组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就改革工作下步安排、省《实施意见》、市局《工作通知》及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氛围浓厚。

4月24日,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曾繁领处长和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彭诵副院长分别就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人工成本控制与用工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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