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及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04-02 17:42 来源: 阅读:
字号:

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技工(职业)院校:

    根据《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烟人社字[2015]4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及计划予以公布,并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应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不得随意变更培训的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和培训人数。参训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需调整职业(工种)的,应书面上报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二、积极开展招生宣传,严格把握参训人员条件。各培训基地应根据培训计划,深入企业宣传我市“金蓝领”培训政策,结合企业生产、服务需求和培训意愿,摸清在岗职工相关信息,严格把握参训人员条件,对超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龄时间不足、未签订劳动合同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能纳入培训范围。参训人员报名材料(学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存档备查。

    三、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基地要认真总结培训经验,改进培训方式,针对参训学员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组织学员利用业余时间采取集中授课(或网络学习)、班组培训、实操训练、企业实践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保证学员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的课时。培训过程应全程留痕,集中授课或实操训练均须具有签到表和上课视频录像,每课时视频分开始、讲课中、讲课末三段,每段不少于5分钟,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培训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派出专人对各基地培训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到课人数、授课内容及教师授课教案,授课内容应与授课计划表相一致。培训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认真开展结业考核及鉴定考试工作。各基地培训结束后,应将所有培训过程资料整理归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位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参加鉴定考试。鉴定考试人员信息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后报省,鉴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颁发证书。鉴定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颁发国家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山东省“金蓝领”技师培训合格证书,享受高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六、培训费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技师培训考核合格和鉴定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基地补贴。其中,对考核合格人员按补贴标准的50%拨付,参加鉴定考试合格后再拨付50%。对考核和鉴定考试不合格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请各基地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抓紧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于5月10日前将培训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2019年度烟台市市级“金蓝领”项目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培训学员花名册(同时发送Excel电子版)、企业与培训基地签订的委培协议、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大纲、授课计划、教师花名册及证明、培训项目承诺书(附件4)等。

    联系人:孙建亭  6783397

    邮  箱:ytzynl@163.com

 

    附件:1.2019年度烟台市 “金蓝领”培训计划

               2.2019年度烟台市 “金蓝领”培训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度烟台市 “金蓝领”培训学员花名册

               4.2019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承诺书

 2019金蓝领培训通知(附件).doc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2019年度烟台市“金蓝领” 培训计划

 

序号

基地名称

培训层次

职业(工种)

计划培训人数

计划类别

备注

人数

1

烟台市技师学院

技师

电工、钳工

30

30

市级

2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

技师

汽车维修工

30

90

市级

技师

电  工

30

技师

焊  工

30

3

烟台市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技师

中式烹调师

30

30

市级

4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技师

中式烹调师

30

140

市级

中式面点师

30

美容师

50

 

30

5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技师

汽车维修工

50

50

区级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