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省发改委等4部门通报,我市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17.6%,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4%。根据国家和省规定,我市启动烟台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请及时部署发放全市涉及本系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10月我市价格补贴标准按SCPI同比指数6.4%进行测算发放,即为领金人员按照86元/人月的标准发放10月份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