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近日,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等多个部门配合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通过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二、检查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了具体检查重点:
(一)医疗机构
检查不同等级、类型、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关于医保政策、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重点检查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特殊治疗项目。
(二)定点零售药店
检查定点药店关于医保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
1.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
2.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
3.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医保待遇享受人员
检查医保待遇享受人员实际就医、费用结算情况,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
1. 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
2.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
3.跨省异地就医核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采取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线索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更好发现和查处问题。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18年年底结束。
(基金监督科)